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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竞赛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4 23:45:56  浏览:837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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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竞赛办法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竞赛办法的通知

通政发〔20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2005年度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竞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二月六日

2005年度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竞赛办法

为推动全市开发区“二次创业”,加快迈入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实现利用外资新跨越,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发区中开展争先晋位竞赛活动,制订本办法。
一、竞赛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
二、考核指标:以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协议注册外资额、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以下简称四项指标)在全省开发区中的位次为基数,重点考核2005年晋升位次。
三、评比标准:
(一)“争先晋位”先进开发区2005年四项指标增幅必须高于所在县(市)、区增幅。
(二)2005年单项指标保持或高于2004年位次、累计指标晋升4位以上,或单项指标首次进入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综合排名前10位;且四项指标在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综合排名前30位的开发区可获得“争先晋位”先进开发区称号。
(三)2005年四项指标在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综合排名30位外的开发区,如四项指标在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中的排名在去年基础上均晋升一个位次以上,亦可获得“争先晋位”先进开发区称号。
四、考核奖励:
(一)符合评比标准的开发区,市政府授予“争先晋位”先进开发区称号,并给予3万元奖励;
(二)对“争先晋位”先进开发区按下列计分方法进行排序:
1.国内生产总值晋升位次得分=(2005年在全省排名晋位升位数/2004年全省排位)×20;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晋升位次得分=(2005年在全省排名晋位升位数/2004年全省排位)×20;
3.协议注册外资额晋升位次得分=(2005年在全省排名晋位升位数/2004年全省排位)×20;
4.注册外资实际到帐晋升位次得分=(2005年在全省排名晋位升位数/2004年全省排位)×40;
四项指标总得分前三名的开发区,再分别给予3、2、1万元奖励。
(三)对2005年四项指标在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中排名位次均落后于2004年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四)奖励对象为各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
五、附则
开发区争先晋位竞赛工作由市外经贸局具体组织实施。四项指标中的国内生产总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审核;协议注册外资额、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由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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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0年7月28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决定批准《上海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河南省乡(镇)级财政管理试行办法

河南人民省政府


河南省乡(镇)级财政管理试行办法
省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加强财政税收管理,严格财政监督,调动乡(镇)级政权组织财政收入,节约财政支出的积极性和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1983〕35号关于政、社分开的通知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我省建立乡(镇)级财政。现制定管理试行
办法如下:
一、建立(镇)级财政应掌握的原则
1、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保证超收部分国家得大头。乡(镇)级财政应立足于发展生产,加强管理,广开财源来增加收入,为支援国家重点建设多做贡献。
2、乡(镇)级财政要完成上级分配的财政收入任务;根据本乡(镇)的财力状况扶持生产发展和监督各项支出按规定节约使用;对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和节约支出者予以奖励,以利于发挥乡(镇)级政权积极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的积极性。
3、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党的财经纪律,不得制定同国家财政制度相违背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乡(镇)级财政的职责范围
1、正确执行国家的农业税政策,组织完成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征收任务,根据政策规定,如实核定、申报灾情及申请减免照顾。
2、协助税务所深入宣传税法,核定税额,开展纳税辅导,加强乡村办企业、农村个体户及集贸市场税的征管工作,实行源泉控管,大力组织收入,完成与超额完成工商税征收任务。
3、加强对所辖区内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监督和管理,促使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及时足额地上交税利。
4、按照国家下达的国库券发行计划,积极组织全乡(镇)各行各业完成认购、交款任务。
5、管好各项罚没收入,按照规定上交国库。
6、加强本乡(镇)范围内行政管理费和各项行政事业费的支出管理,做到合理、节约使用,少花钱,多办事,提高使用效果。
7、按照国家计划的要求,从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机动财力以及各项自有资金,积极扶持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8、加强乡(镇)经联社、乡(镇)村办企业和各项提留资金的管理,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充分发挥其作用。
9、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10、积极完成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专项业务。
三、乡(镇)级财政的管理体制
根据乡(镇)级财政的职责范围和我省当前实际情况,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超支不补,节余按规定使用”的管理体制:
1、按年确定收入任务。
乡(镇)级财政的主要收入项目有: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农业税)、临时经营税、个体户工商税(含所得税)、屠 宰税、牲畜交易税、罚没收入和其它收入。年初由县财政局、税务局将上述各项任务联合下达财政所和税务所。
2、完成或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给予分成或奖励。
(1)基层供销社、乡村办企业和其它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商税和所得税,除烟叶、烟(烟丝、烟片)酒等适用税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产品的工商税不参与分成外,其它乡(镇)财政按超收部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分成。
(2)临时经营税、个体户工商税(含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按实际完成数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留给乡(镇)财政。
(3)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农业税)按正税实际完成额的百分之三,开挖新税源增加的农业税,按增加额的百分之十留给乡(镇)财政。
(4)罚没收入中,除税收罚款应全部上交国库和违犯计划生育罚款应全数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外,其它罚没收入按实际完成数的百分之五留给乡(镇)财政。
以上实行分成奖励的收入,除牲畜交易税、临时经营税、个体户工商税(含所得税)、屠宰税,乡(镇)财政留成部分由县税务局从集贸市场税收提成中直接拨给外,应一律全额入库,不得坐留。其应分成奖励的金额,由县财政局于年终一 次拨付给乡(镇)财政。这些资金应首先安排智力?
蹲省⒎⒄刮幕⒔逃乱担浯斡糜谥С峙┮瞪?镇)办工业和其它公益事业,不得用于福利补助和发放奖金。
3、确定支出指标,实行指标控管,节余按规定使用。
(1)行政管理费(包括公费医疗经费)实行预算包干,由县财政局按年核定包干基数,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2)农田水利经费、农林牧等农业事业费、文教卫生事业费、民政事业费、计划生育经费、防汛抗旱经费、生产救灾和社会救济经费等由县财政局和县级主管部门将支出指标及使用计划联合下达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在指标内按计划拨款,监督使用。年终节余,按财政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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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农周转金由乡(镇)财政负责管理,监督使用。到期收回部分,上交县财政局百分之六十,乡(镇)财政留百分之四十,按照规定的用途,周转使用,扶持农业生产。
4、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
年初,乡(镇)财政应本着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和积极平衙的原则,编制全年财政预算,经乡(镇)政府同意,上报县财政局审查批准,据以贯彻执行。年终要如实作出年度决算,上报县财政局。乡(镇)级财政的开支,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帮助乡(镇)政府理好财、管好财、用好财,逐步
提高管理水平。
四、乡(镇)级财政机构的设置
按乡(镇)设立财政所,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的双重领导,人员配备要少而精,一般以三人为宜,即所长(兼审计)、会计(兼拨款员)、财政专管员各一人。工作量比较大的乡(镇),可增加一至二人(任专职审计或财政专管员)。人员由县财政局从乡(镇)政府现有国家正式干部中选
择提名,经乡(镇)政府同意,报县人事部门批准确定。




1984年2月24日